2007年1月1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三版:新人·新法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新检察长:机制创新宽严相济
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凌双根

  “看守所、监狱有监所检察人员实施监督,而对于越来越多的社区矫正人员,我们该如何加强对他们的监督和教育呢?这几天,我一直在思考增设一个社区矫正监察科,怎样?”
  在长兴县检察长的岗位上刚满一个月,吴志新说,他有很多想法希望能在任期内实现。
  吴志新认为,检察机关的天职是法律监督,公正执法是检察官的使命,在执法过程中,一定要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首位。因此,新的一年,他要求全院检察干警严格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,慎重逮捕和起诉,“可捕可不捕的不捕,可诉可不诉的不诉。”吴志新说,这是与和谐社会的大背景相符的。
  吴志新一直都喜欢创新。俗话说,“新官上任三把火”,他给自己定了三个创新任务:创新以科学的发展观服务检察工作的观念;创新严格执法的量化考核机制;创新人力和财力的保障制度,提高办案效率。观念更新了,制度跟上了,公正执法、严格执法就有了保障。
  采访中,吴志新还透露了一个两年计划,那就是要向2007-2008年度的“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”的荣誉冲刺。看来,新的一年,新的目标,长兴县检察院的检察官们必定忙碌而充实。